購買節能家電申請退稅 先破除這6大錯誤認知
購買節能家電能夠最高退貨物稅2000元,上路已2個多月,但財政部國稅局提醒,民眾申請有6大常見錯誤認知,包括以為購買新電視機或新洗衣機也可申請,其實僅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(換)貨才適用,而且只要符合規定,並沒有限制每人可申請台數。
貨物稅條例修正通過並自6月15日起實施以來,根據財政部之前公布的統計,至8月11日止,已有19萬4千多台核定退還貨物稅,稅額達新台幣3.25億元。不過,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不少民眾仍有所誤解,並有6大常見錯誤認知。
國稅局說,像大家以為購買新電視機或新洗衣機也可以申請,其實僅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、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,且非供銷售且未退換貨才適用。
也有人以為每人有限制台數,國稅局說明只要符合規定,並沒有限制每人可申請台數。
至於是不是只能向戶籍地或安裝地所在稽徵機關申請?國稅局指出,紙本申請可就近向任一國稅局(含分局、稽徵所或服務處)送件;網路申請,如有須檢送附件者,則向通訊所在地稽徵機關送件。
也有很多人以為可以當場直接退還現金,國稅局強調「並不是」,要經稽徵機關審理核准後,減徵退還稅款才會撥入申請人帳戶或寄發支票予申請人,而且退稅款不能撥入非申請人帳戶,僅能撥入申請人本人帳戶,如果是非本人帳戶,稽徵機關將轉開退稅支票寄予申請人。
此外,為加速領取退稅款項,國稅局建議申請人提供本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,由稽徵機關審理核准後撥入退稅款。
本文來自-msn財經 記者顏真真/台北報導 2019/9/2